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
健保轉入篇
今天早上起來,就看到前公司寄了兩封信恰恰好躺我我家桌子上,迫不及待的打開來看看是 "蝦米碗糕",結果一封是離職證明,效率還蠻快的,1/19離職開始生效,1/24離職證明就已經擺在我手上了,另一封則是健保轉出申請表,代表我現在已經無健保 之人,為了不讓健保在失業這一年失效,於是,就乖乖的上網去查看看我的健保轉入要如何辦理,因為如果要以眷屬身份依附給的話,須具備下列任一條件:(1)父母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。(2)年滿20歲仍在學或畢業、退伍一年內之子女。(3)年滿20歲無謀生能力(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受禁治產宣告),嘿,沒有一個合適的,於是看了一下申請所需的文件後,帶著(1) 這張公司給的健保轉出申報表 (2)印章 (3) 身份證 (4)戶口名簿,就直殺到戶籍地的南區區公所辦法,還好,沒啥人,一個替代役男10分鐘就幫我搞定了,如果怕忘了繳錢還可以拿銀行代繳申請表,填寫完畢並附上一張近期帳單,丟給你要代繳的銀行等候辦理就可以了,不過處理的時間似乎要一兩個月就是了,最後走的時候,被提醒說如果有找到工作的話,要記得過來辦健保轉出的動作,免得新公司還有區公所這裡兩邊都在繳錢,那就糟糕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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